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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展开农村食品市场“大扫除”!保障广大农民“舌尖上的安全”

2018-12-17 09:12

  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6部门将合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为期3个月,到2019年春节前取得明显进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村不是假冒伪劣食品“集散地”

  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承接地”。
 
  目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别“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违法生产,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山寨”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假冒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6部门将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掉一批生产经营“黑窝点”,处理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主要开展这些专项整治行动: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让农民识假辨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此外,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和问题多发区域,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推动打建结合,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构建起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

  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
 
  对每一个涉案线索,都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不清源头决不放过,端不掉“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决不结案。对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强化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案件。
 
  6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法定职责,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打击农村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
 
  ●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
 
  集中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

  聚焦突出问题,抓住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对象
 
  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品类
 
  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重点打击6类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
 
  ●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
 
  ●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
 
  ●超过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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