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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批次样品不合格!北京3家餐饮公司的茶杯、勺检出大肠菌群

发布日期:2017-12-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584

12月28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第6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来自3家餐饮公司的茶杯、勺检出大肠菌群。

中国食品网讯

  12月28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第6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来自3家餐饮公司的茶杯、勺检出大肠菌群。

  抽检信息显示,北京勤盛富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元悦林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消毒的茶杯、北京市牛街聚宝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消毒的勺检出大肠菌群。依据《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另外,2批次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北京亿百亿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海鲈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734μg/kg;盛华宏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供货,北京郅庆水产商店(小街宏兴农贸市场)经营的鱿鱼,检出镉(以Cd计)3.0mg/kg。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中的限量应不超过100μg/kg;《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镉在鱿鱼中的限量应不超过2.0 mg/kg。

  还有1批次为龙海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窦店店经营的芝麻棒,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相关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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