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行业资讯

正文

福建洛江提升食品安全又有“新动作” 今后吃坏肚子可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8-02-25  来源:闽南网   浏览次数:685

中国食品网讯

  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降低农村集体聚餐风险,近日,洛江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区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支持全区86个行政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减轻食品安全风险负担,促进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水平的提高。
 
  食品安全责任险 最高可获赔5万元
 
  据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在保险生效的一年内,为本辖区因农村集体聚餐而发生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损害,依法可获得经济赔偿的自然人,提供相应的赔偿。赔偿标准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为1万元。
 
  食品安全出问题保险公司理赔
 
  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后,一旦发生因农村聚餐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原本由办酒席人和农村厨师所承担的经济赔偿,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同时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据悉,近年来,洛江区食药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出台《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聚餐备案、流动厨师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等工作的制度要求。同时,还聘用了142名专职网格员、15名专职协管员,协同监管人员,深入村居角落,做好聚餐备案、监厨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为农村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