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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曝光5批次不合格食品 网售茶花粉霉菌超标15倍

发布日期:2018-03-14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609

中国食品网讯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在近期组织的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和豆制品等6类食品404批次样品的抽检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中蜂产品1批次,为:天猫十二花香旗舰店〔经营者为正元合谷(北京)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廊坊市艾森维尔好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粉,检出霉菌计数3200CFU/g。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2016)中规定,蜂花粉中霉菌计数的含量应不超过200CFU/g,该茶花粉霉菌含量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15.0倍。

  同样检出霉菌超标的产品还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五道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丰饶沃土(北京)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美园牌葡萄干榛仁麦片(原产国:德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19640-2016)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0CFU/g。

  这2批次样品检出霉菌超标,可能由于企业生产原料带入、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等原因导致。

  此外,检出受微生物污染的产品还有天猫优麦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桓台优麦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青州市十里古街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青州财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脆片麻辣味,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一个样品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

  除微生物污染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超标。

  京东超市(经营者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宜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酸枣条(原味)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872g/kg,苯甲酸、山梨酸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7。

  山梨酸是一种酸性防腐剂,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合成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山梨酸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0.5g/kg,该南酸枣条中山梨酸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74.4%。同时,该标准还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有,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永嘉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墨西哥少女玉米片(餐厅口味,原产国:美国)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48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92.0%。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河北、江西、山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黑龙江、山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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