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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康商标纠纷 洛阳杜康和白水杜康多年官司两败俱伤

发布日期:2018-05-05  来源:中国经营报   浏览次数:1090

中国食品网讯:  杜康能解忧,谁解杜康愁?围绕“杜康”这一品牌系列商标纠纷案件的判决,正在逐渐公布于众。

  期间,诉讼双方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杜康”)和陕西杜康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水杜康”)互有胜负。不过,双方诉讼焦点集中于商标侵权和商业诋毁,并非外界传言的商标争夺。

  一场场诉讼消耗了上述两家酒企的大部分精力,杜康的品牌价值也早已今非昔比。如何围绕“杜康”走出一条和谐共赢的发展之路,将是两家酒企都要思考的问题。

  同案不同判?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文书了解到,双方诉讼焦点主要是白水杜康生产的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弱化“白水”而突出“杜康”二字。

  4月16日,洛阳杜康诉白水杜康商标侵权一案迎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河南省高院最终判决为白水杜康侵害了洛阳杜康的商标专用权,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洛阳杜康1500万元。

  该判决书指出,白水杜康在使用“白水杜康”标识时,“杜康”两字和“白水”两字被拆分使用、左右排列,“杜康”两个字被突出使用,“白水”二字中的“白”“水”两字上下排列,近似“泉”字。“白水”相对“杜康”二字明显更小。普通消费者在购买被诉侵权商品时,容易与“杜康”酒混淆,侵犯了洛阳杜康的商标专用权。

  从河南省高院最新的判决来看,洛阳杜康处于有利地位,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启动相应程序,要求相应渠道下架白水杜康涉及侵权的产品。如若成行,这将给白水杜康带来很大的影响。

  白水杜康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周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公司不服这一判决,将会选择继续上诉。品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华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诉讼程序,诉讼一方如果对二审判决持有异议,还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相关资料显示,白水杜康持有第915685号商标,该商标主体文字为“白水杜康”,其中“白水”居于“杜康”上方,呈现一定弧度。而洛阳杜康则拥有第152368号商标、第9718165号 、第9718179号 、第9718151号杜康商标。上述商标中的“杜康”二字均非常突出。

  对于此次判决以及洛阳杜康发起的多起诉讼,周明认为,白水杜康拥有的第915685号商标,从直观表现上,就是“小白水大杜康”。“我们认为,洛阳杜康是想连‘杜康’这两个字都不让我们使用,所以近几年在全国各地起诉我们。”他说。

  “洛阳杜康从没想过侵占它们的品牌。只是希望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使用各自的商标,按照人民法院所判定的,以及国家商标法规定的各自清晰的商标使用权利和义务去规范使用。”洛阳杜康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企业均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到,两家企业在产品定位、销售区域以及战略理念上均按各自思路进行发展,并不希望诉讼消耗公司过多的精力。

  在此之前,洛阳杜康对白水杜康授权的两生产厂商汝阳县杜康村酒泉酒业有限公司、商水县胡吉镇兆花村酒厂提起侵权之诉,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均确认了突出使用“杜康”文字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洛阳杜康案代理律师张涵透露,白水杜康曾试图申请“小白水、大杜康”的“白水杜康”的文字商标,不过商标局不予批准注册。所以,白水杜康更应尽到谨慎和合理的避让义务。

  不过,2018年2月,类似的一起案件,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却截然相反。该法院在洛阳杜康诉白水杜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一审判决白水杜康胜诉。该法院认为,白水杜康对于“杜康”商标商誉作出了贡献,且将“白水杜康”文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行为符合消费者的呼叫习惯和行业惯例。原告洛阳杜康没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属于刻意摹仿等攀附原告商标或商品知名度的情况下,因此认定被告白水杜康实施被诉侵权行为主观上为善意。

  洛阳杜康不服上述判决并提出上诉。据悉,二审判决将于5月份出结果。

  内耗带来两败俱伤?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市场上存在伊川、汝阳、白水三种杜康酒,并先后申请“杜康”商标。2009年,河南思念集团收购了伊川、汝阳两家酒厂,以洛阳杜康控股的新形象出现。

  从此,杜康“三足鼎立”结束,洛阳杜康和白水杜康的对垒由此开始。

  而长期的内耗也使得杜康酒这一知名品牌错失一次次发展机遇。昔日,杜康酒的品牌价值远超贵州茅台(662.870, -8.01, -1.19%)和五粮液(72.900, -0.90, -1.22%),而目前早已不能同日而语。洛阳杜康方面表示,思念集团前后耗资几十亿投入洛阳杜康。但是从目前来看,经营成本、市场推广和销售成本都很高。

  据了解,洛阳杜康2010年曾提出5年销售破百亿的目标,2013年营收达到顶峰,接近20亿元,而2017年的营收仅约8亿元。

  “将洛阳杜康的衰退,都归咎于商标侵权并不合理。”洛阳杜康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正在大力推行豫酒崛起,洛阳杜康正在谋求突围,并制定“品牌驱动”“营销驱动”和“品质驱动”的三大驱动战略。而商标侵权带来的损耗,的确是洛阳杜康发展上的一大掣肘。

  白水杜康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多位业内人士曾提到,白水杜康寻求的是贴牌模式。在2017年度白水杜康经销商大会上,陕西杜康酒业集团营销总监李勇表示,在市场操作上,陕西省外市场坚持放开做:品牌放开,合作模式放开、产品开发放开、渠道放开。

  周明告诉记者,目前白水杜康的销售区域涉及陕西、东北地区、内蒙古、新疆、江苏、广州和海南。其中,在合作模式上,有经销商销售和经销商贴牌生产。对于河南区域,周明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以加盟者身份致电白水杜康招商部了解相关情况。白水杜康一位卯姓经理表示,如果想要进行贴牌生产,首先要给白水杜康缴纳100万元保证金,生产数量超过50万件,白水杜康按照4.2元/件的价格收取管理费。生产数量超过50万件且小于100万件的,白水杜康按照3.9元/件的价格收取管理费。在销售区域上,除了陕西省外,贴牌生产的产品在全国其他区域均可销售。

  山东花王酒业有限公司曾与白水杜康合作,贴牌生产白水杜康国苑酒。记者通过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工具企查查获得该公司负责人李新航的联系方式。据其透露,这款产品在今年2月份已经停产。在合作期间,白水杜康方面曾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生产等。具体其他细节,李新航不愿透露。

  业内人士透露,贴牌生产在行业内属于常见现象,但是相较于自主生产,贴牌带来的不可控风险更大一些。

  事实上,白水杜康曾试图通过引进投资来实现自身壮大。在2013年5月28日,西安饮食(4.650, -0.05, -1.06%)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超过2亿元的现金或非货币资产参与白水杜康增资扩股事项。但是该项目因诸多因素无疾而终。

  而在上述两家企业被商标纠纷不堪其扰时,我国白酒市场格局也在发生变化。行业竞争由扩容式增长转向挤压式增长,消费需求正在加速向名酒和品牌企业集中。对于洛阳杜康和白水杜康而言,留给它们的时间或许真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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