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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销售的不合格冰糖柑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2号)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四川省食药监局   浏览次数:532

中国食品网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销售的来自牌楼坝水果市场的冰糖柑。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7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抽取了1批次来自牌楼坝水果市场生产的冰糖柑(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3-07)。经检验丙溴磷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牌楼坝水果市场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明该批冰糖柑的销售商户为散户,在该市场无固定门面。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10日展开调查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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