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深度观察 » 课题研究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1-01-14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09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在石家庄市场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5类16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61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粮食加工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肉制品5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1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桥西区张波粮油经销处销售的玉米面,玉米赤霉烯酮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尚未接到相关单位异议申请。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