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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1-02-21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795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8批次,涉及调味品淀粉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罐头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秦淮区渝是乎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南京六点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漯河市清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骨汤精,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南京市雨花台区张成君冷冻鲜肉店销售的猪肝,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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