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美食千千万,干嘛“拼死”吃河豚?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南京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395

中国食品网讯

春天来了,各种时令美食纷纷走上餐桌,除了野菜青团,还有一些老饕惦记上了河豚,这河豚肉到底有多鲜美,咱也不知道 咱也不敢试,但“食得一口河豚肉,从此不闻天下鱼”的说法绝对是有科学依据的,毕竟人家一身“毒”,一个不小心那可真的是你想闻啥鱼都没机会了。
 
  一条半斤重的河豚体内的毒素就能“撂倒”数百名成年人
 
  河豚身上有一种河豚毒素,是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毫克就足以致人死亡。
 
  人中了河豚毒后会出现口唇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接下来加重,出现行动困难、呼吸困难,最后全身神经麻痹,呼吸心跳停止,导致死亡。
 
  更为要命的是,河豚毒素中毒潜伏期短,没有特效解毒药!
 
  如果真忍不住想尝尝鲜

  请找对合法途径
 
  多年来,中国的政策一直是严禁食用河豚的。不过,由于太多人“偷着吃”,到了2016 年,原国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有条件开放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给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解了禁。
 
  但在农业部备案的基地出品的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规范加工后,经过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方可上市销售。“养殖关”“加工关”“检验关”,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其他养殖的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都禁止加工经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都会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加工来源不明河豚鱼和现场宰杀加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检验河豚制品的违法行为。
 
  总之,大家切记
 
  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
 
  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
 
  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广大市民如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