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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网销“Hamer”糖面临牢狱之灾加百万赔偿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江干检察微信号   浏览次数:964

中国食品网讯

 3月31日上午,杭州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派员出庭。
 
  起诉书指控:
 
  2019年11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刘某夫妻二人明知“Hamer”糖对人体有害,仍通过网购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截止案发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11470元。
 
  2019年开始,网络上悄然兴起了一款名为“Hamer”糖的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为马来西亚官方正品,主要成分为俗称沙漠人参、数百年来被医学界推崇为“不老药”的锁阳,不含任何西药成分,可增强体质、打通血脉、改善睡眠、提高食欲、提高性欲。
 
  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在朋友圈看到这款产品销售非常火爆,利润不错,随即将原先经营服装的网购店铺改成了专卖保健食品,主打“Hamer”糖,没想到生意火爆,于是两人又在网购平台上新注册了一家店铺,双管齐下,进一步扩大销售。
 
  由于这款产品全部以英文标注,没有任何中文标签,提供货源的上家也是不知真实身份,且换了又换,夫妻二人对“Hamer”糖到底是不是马来西亚进口并不确定。
 
  为了打消顾客的疑虑,二人在商品介绍页面作出“温馨提示”:本店所售商品系海外代购商品,保证正品的同时部分商品无任何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
 
  销售一段时间后,一些买家反馈称服用“Hamer”糖后出现脸红、头晕、身体酸痛的情况,二人还收到了深圳某法院寄来的一封起诉状,内容是因店铺内另一款“Hamer”系列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要求赔偿。
 
  刘某随即搜索了网络,发现已经有同行因销售的“Hamer”糖含有害物质而被警方抓获。夫妻二人对此合计一番之后,决定调整销售策略,产品白天下架、晚上上架,再控制一下最高购买数量,尽量规避平台和相关部门的查处。
 
  随着风声越来越紧,2020年2月,王某、刘某逐步放弃了在网店销售“Hamer”糖等保健食品,仅在微信朋友圈继续维持少量老客的销售。“Hamer”糖的持续销售,引起了相关部门对这款产品的注意。经过公安机关追踪调查,2020年7月,王某、刘某夫妻二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该款号称纯天然、无西药成分“Hamer”糖恰恰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西药成分他达拉非,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过量服用、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或者自身存在心血管疾病的情况下服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而部分消费者反映的头晕、脸红等症状即是服用他达拉非后的不良反应。
 
  从知晓“Hamer”糖含有害物质到2020年2月,短短3个月时间内,夫妻二人销售“Hamer”糖共计11万余元。
 
  王某、刘某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食品安全,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王某、刘某二人支付所销售的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14700元,并要求二人在全国性媒体或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消费者发出“Hamer”糖产品含有违禁成分他达拉非的警示。
 
  检察官提醒:
 
  食品经营户应坚守诚信底线,将产品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切莫贪图利益,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带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尤其是海外商品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并选择带有中文标签、说明的进口商品,切勿过分轻信宣传,否则保健不成反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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