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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发布日期:2021-04-0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9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4类食品4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北、淮南、马鞍山、铜陵、池州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上海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铜陵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六花庭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无添蔗糖黑米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零售中心一层干货区72-73号安民零售中心汤德莲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铜陵市铜官区李小五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长江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蜀山区金长伟食品店销售的鸡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中瑞批发市场膜棚2号北20-21号朱翠玲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田家庵区胡胤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合肥市瑶海区宇辉海鲜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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