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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9期)

发布日期:2022-08-17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3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3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蚌埠、滁州、六安、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淘宝网宋滋柏味(经营者为全椒县柏氏商贸经营部)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滁州市全椒县振全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淘宝网安庆真好七特产(经营者为安庆市宜秀区绿山岭农副产品经营部)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贡糕(原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淘宝网黄山松福记特产精选实体店(经营者为黄山市屯溪区松福记茶行)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黄山市筱苏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徽墨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马鞍山雨山西路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六安市霍山县奇艺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味蒸豆糕、绿豆味蒸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铜陵市枞阳县浮山时代华年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时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生产的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天猫皖粮卿馥专卖店(经营者为安徽卿馥酒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亳州市中粮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花瓷酒(原浆酒8),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胡照应蔬菜店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安庆市迎江区知君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九、安徽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南山郦都店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甲基异柳磷、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安徽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南山郦都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宣城市史玉凤干货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合肥庐阳区利叶蔬菜商行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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