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近日,双江口市监所依法对辖区大河西市场某蔬菜商行拒绝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违法行为作出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该市首例因拒绝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18日、19日,受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某检测公司到当事门店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抽样人员依法现场告知当事门店负责人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权利和义务,当事门店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盖章)。
经该市市监局执法人员、某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及当事人所在市场主办方某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劝解后,仍然拒不配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拒绝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导致某检测公司2023年5月18日及2023年5月19日两次抽样未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陷入停顿。
针对此情况,该市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门店负责人到辖区市监所接受调查,当事门店负责人仍然拒绝签收文书,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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