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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有监控,不然餐馆老板冤死了

发布日期:2024-02-25  来源: 食药法苑   浏览次数:352

中国食品网讯



      食药法苑按语:一名女子在餐厅吃饭时,声称食物中有异物,指着口中的“毛发”要求高额赔偿,并没有料到店家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经过监控回放,事实真相大白,她竟将自己的毛发放进了食物里……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近年来,声称饭菜中有头发进而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然而随着监控视频的曝光,并非餐馆食品质量问题,而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敲诈勒索以假乱真,希望这类违法行为不仅仅是舆论的谴责,更应得到法律的严惩。下面是最近发生的几个案例,皆是如此,不得不慨叹一声,幸亏当时有监控,否则,餐馆老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女子吃米线故意放头发索赔10倍,老板看监控后才发现

店家:做餐饮辛苦,希望尊重劳动成果

2月19日,重庆一米线店老板发布视频称一女子为吃霸王餐,不惜扯下自己的头发扔进快要吃完的碗里。

今日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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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派新闻联系到米线店老板娘杨女士,其介绍当天来了六位客人,点了六碗米线,由于一楼客满,一行六人便去二楼坐。过了一会,其中一位客人指出碗里有头发,服务员说可以重做或者退一碗的钱,但是这六位客人坚持六碗全退。

杨女士退了一碗的钱,对方不同意,引发争执。杨女士表示,对方还称如果不全退就报警,甚至在店门口大喊店里的食材不卫生,她未做出让步,对方便离开。

当晚杨女士调出监控才发现是这位客人扯下自己的头发,放入碗中。“我们做生意的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可他们坚持要全退,我觉得不对劲,就调了监控,如果真的困难我请她吃也没什么,但这么做太过分了,我把视频发出来也是为了提醒附近商家。”杨女士称。自己过年期间每天凌晨3点起床准备食材非常辛苦,没想到发生这种事,餐饮赚的都是辛苦钱,利润很低,“希望大家有良好的道德底线,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来源:九派新闻,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周亦宁 记者 辜子旋

今日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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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称在炒面中吃出男人体毛后多次呕吐

商家:系恶意投诉!

据黑龙江网维度新闻,2月18日,河南安阳一女子在炒面里发现疑似夹杂着男性体毛,经民警协调,店家赔付了100元。此事引发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河南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在当地一家广东炒面店的炒面里吃到了男性体毛,老板认为她在敲诈,最终的价格是老板赔了100元。“厨师还甩了我一句,你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面对网上的恶评和揣测,评论区里,该女子解释,回到家又吐了几次,还哭了,心里太恶心了。“我不是图这100元,店家起初的不处理、不道歉的态度实在是气到我才报警让他们认错。相信他一定会找这个做饭的厨师沟通问题。”

2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向涉事炒面店求证此事。工作人员称,女子报警后,店里支付了100元。“她没拿毛发来,我们也没有看到这个。之后店里也没有调查这件事,她是恶意投诉的。”

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律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

首先,消费者到餐厅消费,不论餐厅所提供的食品中,出现的是男性还是女性毛发,都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受食品安全法所调整。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应当退一赔十,且十倍赔偿金额少于1000元时,按1000元赔付。

也就是说,如果女子所言属实,那么其应当获得的赔偿金不是100元,至少应当是1000元,且其到医院检查身体等支出,都应当由餐厅经营者承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其次,消费者与经营者因消费问题发生纠纷的,法律称之为民事纠纷,受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所调整,没有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简而言之,女子主张餐厅给其提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原则上是要先提供用餐支付记录等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的,且证据要能够证明其主张,其主张才能够成立并获得法律的支持。

最后,有网友认为,通过女子最终只获得100元赔偿,而非1000元来判断,估计证据方面是不充分的,否则,女子怎么可能放弃可获得1000元的权利呢?

当然,如果是消费者故意为之的,那性质就变了!这种情况就确实属于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维权最难的是取证问题。即女子如果真的发现炒面中有毛发后,不要去动它,也不要去下结论,直接报警或者向主管部门投诉,方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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