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产品惊现“毒虾”事件:超标9.66倍,你敢下筷吗?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1674
中国食品网讯:
7月26日,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4批次由广东盈盛食品、伊达食品生产的水产制品被检出污染物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最严重的1批次超出国家标准最大限量值9.66倍。
通告显示,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上珍果”香辣味琵琶虾(90克/袋,2024年2月21日)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42.65?g/kg,超出国家标准最大限量值9.66倍;1批次“上珍果”香辣味小海蟹(70克/袋,2024年3月21日)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5.03?g/kg。
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椒盐小黄鱼(75克/袋,商标有“渔岛”“伊达”图形,2024年3月1日)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1.79?g/kg;1批次香辣小黄鱼(75克/袋,商标有“渔岛”“伊达”图形,2024年3月1日)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0.35?g/kg。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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