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24-10-30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8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四川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西丰县鹿宝堂鹿食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鹿鞭鹿尾酒
西丰县鹿宝堂鹿食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鹿鞭鹿尾酒(标称生产企业:铁岭鹿宝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2-11;规格型号:125ml/瓶,42%vol)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销售的鹿鞭丸(冷加工类糕点)
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鹿鞭丸(冷加工类糕点)(标称生产企业: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4-17;规格型号:108克(9克×12粒)/盒)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潍坊鲜来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
潍坊鲜来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大葱(订单生成日期:2024-05-09)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和风生巧福团(冷加工糕点)
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和风生巧福团(冷加工糕点)(标称生产企业: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生产日期:2024-05-04;规格型号:30克/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五)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销售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和手撕麻花(油炸类糕点)
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销售的1批次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标称生产企业:河北奥多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4-2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1批次手撕麻花(油炸类糕点)(标称生产企业:宁晋县鑫万食品厂;生产日期:2024-05-1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六)温县双恒农产品店销售的山药
温县双恒农产品店销售的1批次山药(订单生成日期:2024-05-14)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七)合肥恋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紫米麻薯面包
合肥恋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紫米麻薯面包(标称生产企业:阜阳市粮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4-27;规格型号:850克/箱)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八)贺州市八步区优宜电子商务中心销售的西梅西柚果味果汁
贺州市八步区优宜电子商务中心销售的1批次西梅西柚果味果汁(标称生产企业:安徽莼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4-12;规格型号:70mL(10mLx7)/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九)商丘市正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黄瓜籽粉
商丘市正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瓜籽粉(标称生产企业:安徽金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5-06;规格型号:500g/罐)霉菌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亳州益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
亳州益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标称生产企业:安徽本草润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3-18;规格型号:320g/罐)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一)东阿国粒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
东阿国粒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标称生产企业:安徽本草润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5-27;规格型号:320g/罐)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二)漳州点石成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浮宫杨梅
漳州点石成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浮宫杨梅(订单生成日期:2024-05-2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三)福建省南平市思考人生茶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骏眉
福建省南平市思考人生茶业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金骏眉(标称生产企业:福建武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1-06;规格型号:50g/罐)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十四)云南思珺儿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越南大青芒
云南思珺儿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越南大青芒(订单生成日期:2024-05-24)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以上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经核查,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能提供上述不合格食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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