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6
中国食品网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莲藕段(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武川县运福源仓储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润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藕段(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扬州润华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0公斤,货值960元,调查时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曾生产经营3个批次不合格清水莲藕被当地局行政处罚,且在该案调查处理期间,又生产了上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出标准要求的莲藕段。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9万元的处罚决定。
二、和风生巧福团(冷加工糕点)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生产的和风生巧福团(冷加工糕点),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通市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805袋,共计84.15公斤,货值3281.85元,调查时已销售完毕。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81.85元、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