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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购买食盐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5-01-10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68

中国食品网讯

广大消费者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甘肃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就网络购买食盐安全提示如下:
 
  一、仔细查看资质
 
  1.应选择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商家。
 
  2.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销售主体查验相关定点批发资质,发现其平台上的食盐销售主体无食盐定点批发资质,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3.尽量选择正规平台上资质齐全、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卖家。
 
  二、科学甄选食盐
 
  4.普通健康人群应食用加碘食盐,因健康等原因不宜食用加碘食盐的,建议在医师指导下选购未加碘食盐。
 
  5.食盐包装标签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加碘”或“未加碘”,并标明碘的含量。我省食用盐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30mg/kg,允许波动范围21~39mg/kg。未加碘食盐的碘含量应小于5mg/kg。
 
  6.食盐的标签及说明书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选择、不购买没有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及无包装标签标识的食盐产品。
 
  7.低钠盐又称高钾盐或富钾盐,是添加氯化钾而降低了钠离子浓度的食用盐,特别提示:高温作业者、重体力劳动强度工作者、肾功能障碍者及服用降压药物的高血压患者等不适宜高钾摄入的人群应慎用。
 
  三、依法维护权益
 
  8.仔细查看详情页面的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和含量)、质量合格证明(执行标准、检测报告)等,不要被“秒杀”、“特价”、“数量有限”等诱导性宣传迷惑。
 
  9.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自境外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使用,不得二次销售。相关食盐产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0.保存好购买记录、支付单据等交易凭证及相应商家承诺(如直播视频、产品宣传页面、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购物聊天记录等)。收到货时要及时查看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商品及赠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如遇消费纠纷,可以拨打12315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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