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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禁售织纹螺 含河豚毒素暂无解药

发布日期:2012-07-21  来源:中国食品网   浏览次数:4471

近期,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海丝螺引起中毒事件。(详见中国食品网 7月16日报道 《浙江:食用海狮螺致多人中毒1人死亡(图)》)卫生部昨天发布公告,紧急叫停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海丝螺。

中国食品网讯

  

卫生部要求禁售食用织纹螺 中毒频发尚无解药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

  近期,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海丝螺引起中毒事件。(详见中国食品网 7月16日报道 浙江:食用海狮螺致多人中毒1人死亡(图))卫生部昨天发布公告,紧急叫停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海丝螺。

  海丝螺又称织纹螺、麦螺或白螺等,外形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5分钟,最长4小时。织纹螺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卫生部发布公告称,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海丝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海丝螺。误食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海丝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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