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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的国酒商标梦该醒醒了

发布日期:2012-08-01  来源:中国食品网   浏览次数:6062

国酒!国字头商标岂是儿戏?若咬文嚼字的来说,国酒应该国人来定,既欲称之为“国酒”,自然与我等“国民”关系甚重,抛开国民谈国酒,总有点抛开“爹妈”喊“儿子”的讽刺意味。

中国食品网讯

  长期以来,以“国酒”身份进行宣传的贵州茅台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酒茅台”商标,不过,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国家商标局近日初审公告“国酒茅台”商标。7月26日,记者了解到,7月20日,国家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国酒”跨过了“转正”的关键一步。

  提及茅台,总会引起众多的争议,提及茅台,总会有说不完的话题。

  远到一百多年前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的一鸣惊人,近到今年两会上关于三公经费的唇枪舌战;远如红军在赤水河畔的茅台情缘,近如茅台天价酒的屡屡闪现。在茅台或长或短的发展历程中总是或多或少的夹杂着或好或坏的“佐料”,使得茅台这个“高富帅”在风光的同时,也会品尝到一些屌丝们的“苦逼”。

  笔者以前写过一篇名叫热情赞国货 冷静“品”茅台的评论,为天价茅台叫过屈、喊过冤,然而,茅台此次的不淡定,实在让笔者感到一种愤怒的失望!

  国酒!国字头商标岂是儿戏?若咬文嚼字的来说,国酒应该国人来定,既欲称之为“国酒”,自然与我等“国民”关系甚重,抛开国民谈国酒,总有点抛开“爹妈”喊“儿子”的讽刺意味。

  诚然,在中国,提起“国酒”两个字,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想到茅台,这是历史因素决定的一个称呼而已,换句话说,国酒仅仅是茅台的一个小名或者外号而已,而如果一个人要将小名或外号用做大名来用,我想这人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不正经的卖萌。

  同时,茅台集团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国人默认你这个“国酒”的称号是对历史的尊重,是对茅台酒曾为国争光,为长征红军战士疗伤的一种认同和赞赏,但绝不意味着你可以将“国酒”化为商标、据为己有。

  那么,到底什么酒才能称得上“国酒”呢?推敲起来,这其实是个伪问题。换言之,根本就不能有“国酒”这个称谓。一者,“国酒”代表着全体国民对酒水质量的最高认可,一旦认定某种品牌的酒为“国酒”,也就变相宣布了其他牌子的酒品质都差一些,或者差很多。然而,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如果没有全民投票,如此评判未免武断。二者,如果有了“国酒”,是否该允许“国烟”“国茶”“国奶”“国药”“国面包”“国内衣”的存在呢,俗语曰“口子一开,泛滥成灾”,看到茅台戴上“国字帽”,很多商人都会眼红,而从同为商品的属性来看,又没有理由不一视同仁。当然,允许它们存在的话,我们也就可以乖乖等着世界人民的嘲讽了。

  另外,国家工商总局《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关于“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笔者也很奇怪为什么商标初审竟通过了)。

  另外,据笔者获悉,目前,五粮液有“国五液”,西凤有“国典凤香西凤酒”,汾酒有“国藏汾酒”,泸州老窖有“国窖1573”,就连二、三线白酒也有诸如“国色清香”、“国色天香”等宝丰酒系列,如果茅台申请注册成功,就意味着其他这些品牌的类似商品都不能继续使用。

  所以,笔者还是劝茅台淡定点。三公消费、天价门等一系列事件已经够你这个“高富帅”“苦逼”的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做好自己,别再没事儿想戴个更高的帽子,毕竟,国字头帽子不是随便想戴就可以戴的——即便戴上了,也会失去人民对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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