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深度观察 » 食事周刊

正文

2012038期 热问题 冷思考:塑化剂与速成鸡

发布日期:2012-11-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浏览次数:6949

导读:如果历史是一部连续剧的话,那上一周可称得上是剧情的一波小高潮。酒鬼酒塑化剂事件和肯德基“速成鸡”事件迅速成为两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指引着人们关注新闻的方向。

中国食品网讯

 塑化剂 速成鸡 

      如果历史是一部连续剧的话,那上一周可称得上是剧情的一波小高潮。酒鬼酒塑化剂事件和肯德基“速成鸡”事件迅速成为两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指引着人们关注新闻的方向。

  “塑化剂”事件和“速成鸡”事件之所以能迅速的“发酵”,一方面因为其足够耸人听闻;另一方面,与众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同,这两起事件并不止于“揭露企业黑幕”,而是在“揭企业的短”之后,迅速的暴露出了企业身后整个行业的“弊病”——让人们意识到:原来不仅仅是一家企业“咳嗽”,而是整个行业都“流感”。

  重大事件发生之后,紧随其后的往往是海量的相关信息,愈是热门,愈是如此。面对海量的信息,如何分辨呢?兼听、思考是不二法门。在对酒鬼酒塑化剂事件和“速成鸡”事件全面了解、冷静思考之后,笔者得出了一些个人观点,这正是笔者提笔的原因。列位看官可自行参详。

  事件一:酒鬼酒塑化剂事件

  11月19日,酒鬼酒中塑化剂含量超标高达260%的消息曝光,检测报告显示,酒鬼酒中共检测出3种塑化剂成分,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三者均为邻苯二甲酸酯类的化合物,这一类化合物约占塑化剂市场份额的80%以上。

  公众对塑化剂并不陌生。2011年5月,台湾地区首次发现,一些不良业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塑化剂以达到增稠的效果,随后一个月,台湾共检测出含塑化剂食品961种。

  消停了一年半,酒鬼酒存在意想不到的危险这一传闻,让人再度谈“塑”色变。这是否是逃不过的“塑”命? 【详细】

  笔者手记:

  “塑”命难逃

  塑化剂开始走入人们的视野,应当是始于台湾饮料行业的“塑化剂”风波。这场风波让两个词语深入人心:一是“塑化剂”这个地道的台湾词汇(大陆称“增塑剂”),一是“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这个有着拗口学名的物质。此次塑化剂风波,闯祸的并不是“DEHP”,而是“他们家亲戚”——同为邻苯二甲酸酯类的DBP。

  上面的报道中提到,受测试的“酒鬼酒”检测出3种塑化剂成分,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这三种成分的含量分别为0.49mg/kg、0.41mg/kg和1.08mg/kg。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本文件属于“公文”,不具备强制法律效力),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9.0㎎/㎏和0.3㎎/㎏。只有DBP的残留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pagebreak]

  在诸多的关于DBP毒性的传言中,经常会提及其“有损男性生殖系统”,这种说法有些张冠李戴了。邻苯二甲酸酯下辖多种化合物,毒性不尽相同:“总和男人作对”的是DEHP,而DBP更愿意“为难”女性,有研究表明DBP与卵巢癌和乳腺癌有关。

  虽然邻苯二甲酸酯化合物具有毒性,但只要食品中残留量不超过国家规定,该食品的安全风险便可忽略。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给出的标准是60公斤体重的人每天口服摄入2.4毫克以上的DEHP才有可能影响健康。有人就此推论出:喝上一斤超标酒也不会有问题。这种诡辩的说法看似正确,却忽视了我们难逃的“塑”命。虽然2011年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表示要逐步淘汰塑化剂含量较高的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PVC包装制品,但是国家仍然允许多种塑料用于食品的生产与包装,这些塑料中,塑化剂广泛存在。回到前面的问题,喝上一斤“酒鬼酒”或许还构不成威胁,但我们摄入塑化剂的途径如此之多,总摄入量会否超标便不得而知了。所以,大可让那些鼓吹“一斤无害论”的人畅饮问题酒去吧。

  行文至此,笔者一直在讨论有关白酒塑化剂超标的一系列问题,但这只是本次“塑化剂风波”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之一。笔者心中还有以下疑问:

  本次塑化剂风波中常常被人提起的国家标准有三则:《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前者规定了食品包装中的塑化剂含量和特定迁移量,但对食品中的塑化剂限量并未规定;后两者虽然规定了食品中的塑化剂含量,但《卫生部函》属公文,《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属推荐性国标,两者均无法律强制力。塑化剂健康风险高,且广泛存在、难以避免,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却缺位至今。

  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曝光至今,酒鬼酒只字未提召回产品和补偿事宜。屡屡出现的问题食品召回难是否又会上演,国家的召回规定何在,企业的应急机制何在?

  最为吊诡的是:中酒协称塑化剂在白酒中普遍存在,高档白酒中的含量高于低档白酒。照常识而论,高档白酒鲜有塑料包装,低档白酒塑料包装常见,为何高档白酒塑化剂含量反而更高?难道是生产环节中高档白酒在更多的塑料容器中走过一遭?但央视深入酒企的报道,显然不支持这种论调。真相不得而知。

  顺便一说,高档白酒较低档白酒,往往更为稠滞……

  事件二:肯德基“速成鸡”门

  "雏鸡到成品鸡只需要45天,高温封闭饲养,饲料由集团特制统一配送,风险小、利润大、投资收益稳妥……"一则广告宣传让山西南部的许多农户看到了"商机".广告中所提到的集团正是为肯德基、麦当劳以及诸多大型超市提供原料的山西粟海集团有限公司。

  粟海集团的饲料厂车间很大,占地约十余亩,内分三个区:成品区、原料区、生产区,记者走近车间,远远就能闻到浓重的让人反胃的气味。记者在里面看见大量的工业盐、氯化胆碱原料,工人们不时把粉沫状原料倒入机器中加工。工人们解释说,"这些饲料配了药,有添加剂,具体是什么不知道,但对人体肯定有害,周边的苍蝇都毒死了,年轻人都不敢在这里干活。" 【详细】

[pagebreak]

  笔者手记

  不是鸡长太快 是眼光太慢

  45天、工业盐、抗生素、集中饲养、毒死苍蝇……这些关键词拼凑在一起,共同指向了令全国舆论哗然的“速成鸡”事件。从爆料到爆“红”,“速成鸡”的名气堪称“速成”。肯德基、麦当劳在回应中急于“划清界限”的举动,更是加剧了人们对于“速成鸡”的怀疑,“速成鸡”有问题的结论呼之欲出。那么,45天的出栏期是否“不科学”,集约化养殖、使用抗生素是否有害?在全国上下一片口诛笔伐声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操起言论大棒,痛打落水狗呢?

  与传统养殖模式下的土鸡相比,肉鸡45天即能出栏的确称得上“速成”。如此短的出栏期是否“不科学”、“非主流”呢?相反,45天出栏很主流,甚至还不是最快的。2005年版《中国商品肉鸡生产技术规程》中规定,肉鸡在42天的体重达到2.42kg属于正常。达到这个重量的肉鸡已经可以出栏了。在欧美一些国家,高度现代化的养殖场中,肉鸡甚至能33天出栏。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在《肉鸡速成不靠激素》中的指出:肉鸡长得快的主要因素,一是鸡种,二是饲料和饲养条件。首先,肉鸡的鸡种优势决定了它们先天要比土鸡长得快;其次,结合肉鸡生长特点科学饲养,其生长速度将“如虎添翼”。这就好比水稻:精心选育的杂交稻要比普通水稻产量高;科学种植的水稻要比粗放管理的水稻产量高。

  现代化的高密度养殖,在有效利用土地的同时,也带来了较高的防疫风险,所以,使用抗生素具有必要性。只要是药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并严格执行上市前停药,使用抗生素带来的风险是可以缩小至忽略的。肉鸡一般会在上市前7天停止喂药,这一段时间内,肉鸡体内的抗生素将被代谢殆尽。

  45天的出栏期和使用抗生素并无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粟海集团一定是清白的。如果上文中的报道属实的话,粟海很可能会在“工业盐”上栽跟头。国家规定,工业盐不允许用于饲料的生产。而且,粟海集团使用抗生素养殖虽无问题,但抗生素是否被滥用,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这些目前都不得而知。粟海集团的黑与白,目前还无定论,只能留待时间考量。

  值得忧虑的是,目前我国对于限制禽畜饲料中添加抗生素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而且我国对禽肉含有抗生素的检测并不严格,因此,滥用抗生素、不按规范执行的现象可能广泛存在于养殖行业。

  报道中,工人提到“苍蝇全被毒死了”,这一细节成了很多人认定“速成鸡”有害的“铁证”。其实,这些为证明“速成鸡”(或是鸡饲料)有毒而“牺牲”的苍蝇只怕是“白死”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苍蝇的死与养殖场有关,就算是有关系,也说明不了问题——自然界中各物种的差异巨大,“我之蜜糖,彼之毒药”的现象很常见。比如,巧克力是人们眼中的美味,但巧克力却能杀死你家的旺财(点击了解详请);红绒盖牛肝菌属于可食用菌类,但对果蝇来说,却是“要你命3000”般的存在。

  结语:

  诚如文章开头所言,本文只是表达笔者个人的一些看法,并提供一些不同视角的信息供读者参详。当然,笔者最期望传达的理念,还是面对突发事件、热点新闻时的思辨习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