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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将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 食药监局:没有地方标准的要推动制定

发布日期:2015-06-01  来源:云南信息报   浏览次数:111947

核心提示: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辣条”(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其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

中国食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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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网讯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辣条”(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其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

  通知显示,近年来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等休闲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产值逐年上升。这类产品主要在中小学校周边销售,青少年儿童特别是中小学生是主要消费群体。总局近期组织专项监测发现,“辣条”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通知明确,没有地方标准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计生部门,推动制定地方标准。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在生产方面,督促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切实采取措施,严把质量安全控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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