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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将重点抽检婴幼儿、孕妇及老年人食品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84950

核心提示:记者今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后将对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进行重点抽检。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据新京报(记者李丹丹)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后将对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进行重点抽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确提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要求。

  《通告》要求,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对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经营者要及时立案调查。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一位负责人表示,《通告》的颁布意味着“最严格的食品监管时代即将到来”。

  该负责人认为,由于《通告》中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公布食品抽检结果,而公布信息是对企业最严格的处罚,会使得企业的信誉打折,最终市场会用脚投票。

  据悉,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计划每周公布一次抽检结果,而去年这一公布速度是一季度一次。

  此外,今年城乡结合部、农村和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食品问题多发区、易发区,也将成为抽检的重点区域。学校和托幼儿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等都是抽查的重点。

  记者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部门还曾网购食物对网上售卖的食品进行抽检,今后对网购食品的抽检也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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