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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15-09-2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110259

中国食品网讯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两节”是广大群众旅游、购物和餐饮消费的旺季,是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的高峰时段,也是月饼等传统时令食品消费的集中时段。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食品安全角度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在网上购买食品时需格外小心。

  2.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QS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否则不要购买。尤其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熟食店,谨慎购买集贸市场常温裸装销售的散装熟食。

  4.选购月饼应注意看外观,外观良好的月饼,块型大小均匀、周正饱满;闻气味,质量新鲜的月饼,能散发一种月饼特有的扑鼻香味,由于原料不同,皮馅香味各异。如果是使用劣质原辅料制作或存放时间较长的月饼,则会闻到一股异味或哈喇味;另消费者购买月饼后要按保存条件储存,食用时要防止食用变质的月饼。

  5.购买保健食品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并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必须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卫生信誉高的餐馆就餐。选择“农家乐”时应注意到证照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就餐条件、及餐饮消毒条件好的“农家乐”游玩。

  2.要注意在外就餐的疾病防控。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用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三、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1.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生下),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

  2.烧熟煮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70℃以上;注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和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避免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

  3.慎吃生食。不生食淡水水产品,生食深海水产品也应谨慎,确保新鲜。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

  4.回烧隔夜食品。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维持70℃以上3分钟。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

  5.禁食危险食物。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应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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