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东营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19批次的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1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东营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19批次的监督抽检,其中合格产品1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航达超市经营的孤军场特曲酒精度指标不合格;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源超市经营的散南瓜子二氧化硫指标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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