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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9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食用要当心啦!

发布日期:2017-04-2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838

青海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1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消费者在购买食用的时候要当心啦!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青海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13类食品23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消费者在购买食用的时候要当心啦!

  公告显示,食用农产品12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天成汇元生产的沙糖橘,丙溴磷超标;西宁市城北区梁子新活鱼批发行销售的中华鲟、林彩春销售的梭边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超标;西宁市城北区东青鲜鸡蛋经销部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0.428 ug/kg;西宁王府井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茬平县诚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恩诺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喹恶啉(磺胺喹沙啉)超标。

  据了解,丙溴磷是一种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在柑橘中限量是≤0.2 m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鲜蛋中不得检出氟苯尼考、磺胺喹恶啉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ug/kg。

  抽检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乐都新华通生活超市销售的荞麦面,赭曲霉毒素A超标。赭曲霉毒素A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粮谷类、咖啡、茶叶等多种农作物和食品均可被赭曲霉毒素A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规定,谷物碾磨加工品限量为 ≤5.0 ug/kg。

  另外,抽检调味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通店销售的标称西宁方园居调味食品厂生产的花椒粉调味料,铅超标;抽检乳制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李闯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酸奶吧黄桃青稞酸奶,乳酸菌数不达标。抽检饮料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青海宁食连锁乐都区志宇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南朔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富锶矿泉水,溴酸盐超标。

  本次还抽检餐饮食品3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3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7批次,肉制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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