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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抽检371批次食用农产品 鸡蛋、虾、黄鱼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7-08-2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976

通报称,由天津世东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圣佳益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12枚加赠3枚)和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北镇店销售的鲜黄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在今年7月对371批次食用农产品类食品抽检中,有3批次检出不合格,涉及鸡蛋、虾、黄鱼。

  通报称,由天津世东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圣佳益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12枚加赠3枚)和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北镇店销售的鲜黄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而产蛋鸡中则禁止使用。

  另外,天津金钟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国清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冻海水虾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据悉,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黄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津南区、河北区、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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