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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药监局责令下架召回11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苏果超市、永辉超市等

发布日期:2017-10-2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059

10月25日,江苏省食药监局通报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本次共抽检12类食品、588批次样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10月25日,江苏省食药监局通报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本次共抽检12类食品、588批次样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

  在不合格名单中,苏果、永辉两大连锁超市分公司赫然在列。其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朱方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源春水晶肴蹄和标称江苏镇江元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肴肉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根据《GB 2726-2005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注:不合格肉制品生产日期均在2017年6月23日之前,执行该标准。2017年6月23日之后,该标准被GB 2726-2016 代替)规定,肴肉中菌落总数应不超过50000 CFU/g。

  苏果超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为:苏果超市(扬州)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古田县金翔食用菌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亮亮紫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0g/kg;苏果超市(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苯并(α)芘检出值为16ug/kg。

  《GN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超过0.05g/kg。《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注:2017年9月17日,该标准被GB 2762-2017代替)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不能超过10μg/kg。

  值的注意的是,在这11批次不合格食品中,占比最大的是饮用水,有6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铜绿假单胞菌。涉及宜兴市新街恒久山泉净水厂生产的蓄能山泉水、无锡市爱尔雪纯净水厂生产的爱尔雪饮用纯净水、无锡海洋膜水处理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宜兴市龙凤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抱溪泉天然泉水、宜兴市由尔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由尔康天然山泉水、沭阳县缘蜜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

  依据《GB 19298-2014 包装饮用水》的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在5次抽样中均不得检出。

  另外,南京市江宁区巧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9 g/100g。《GB 19300-2014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除葵花籽外,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安徽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17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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