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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43期通告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云南省食药局   浏览次数:18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组织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等3类食品7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样品77批次,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64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酒类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曲靖市会泽伊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豆沙(5kg/袋),检出菌落总数5次值(CFU/g)为2900000、48000000、2300000、2500000、2200000,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5次检验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至多2次检验结果可以界于10000-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昆明市云南滇香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滇香悦牌鲜花饼(称重计量),检出霉菌值(CFU/g)为9400,食品安全标准规定≤150。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2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所在地曲靖市、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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