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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64家单位因食品药品不合格被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齐鲁壹点   浏览次数:2160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省10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日照有64家企业因食品药品不合格被处罚通报。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省10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日照有64家企业因食品药品不合格被处罚通报。

  在此次通报的食品类别处罚中,大部分被处罚的原因是未按照规定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从事小餐饮经营、从事食品经营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和未按规定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日照市石井纯净水有限公司和日照市岚山阿掖山矿泉水厂均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水,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日照假日海湾时尚酒店所采购的食品中,因检测出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日照惠万家商业有限公司店子集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没收违法所得10.10元,罚款5000元;莒县浩大食品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

  在药品类别中,山东康力生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案,没收违法所得3909元,罚款9180元;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北李居委卫生室销售劣药案,没收非法财物,罚款2000元;日照市大勇大药房有限公司黄山前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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