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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6批次不合格食品 人人乐超市百合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发布日期:2017-12-1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589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豆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等10类食品48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涉及豆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豆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等10类食品48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涉及豆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

  西安人人乐超市百合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赛高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四川省青川县川珍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马牌TIANMA(加图案) 160 克 /袋百合(蔬菜干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56g /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0.2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豆腐干检出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

  抽检信息还显示,2批次豆腐干检出不合格,其中1款检出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另一批次检出超范围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分别为:

  洛南县众鑫农园豆制品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洛南县民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洛源牌 80克 /袋豆腐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 1.35g /kg,标准值为≤ 1.0g /kg。

  汉阴县利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汉阴县味佳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禾元牌 60克 /袋豆腐干(麻辣味),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755 g /kg。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豆干再制品、新型豆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均为1.0g /kg;而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豆制品中不能使用。

  上海青、芹菜、冷鲜乌鸡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另外,安康市汉滨区家俊万友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上海青(白菜类)和杨永红蔬菜摊销售的芹菜,均检出毒死蜱1.18 mg/kg。

  毒死蜱是一种中等毒性的高效广谱的有机磷杀虫剂,主要作用于谷物、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中。随着大量有机磷农药的禁用,其目前已成为我国农产品生产上允许使用不多的有机磷农药之一,因此在农业生产上的适用范围与使用量都受到了广泛关注。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中规定上海青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渭滨路爱家购物广场销售的冷鲜乌鸡,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5.8mg/100g ,标准值为≤15mg/100g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说明生产用原料肉可能已经不新鲜;也可能是肉制品在腌制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受细菌污染,导致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安康、商洛、四川省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安康、商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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