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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租屋勾兑假茅台 10元成本千元卖

发布日期:2012-06-05  浏览次数:2925

中国食品安全之制假造假:湖北一对夫妻在北京租赁屋中,用10余元一瓶的尖庄酒勾兑出假茅台酒,再通过网络销售到重庆获利近30万元,结果被渝北警方循线捣毁。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安全之制假造假:湖北一对夫妻在北京租赁屋中,用10余元一瓶的尖庄酒勾兑出假茅台酒,再通过网络销售到重庆获利近30万元,结果被渝北警方循线捣毁。昨天,记者从渝北区法院获悉,夫妻俩日前均被该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刑。

  租赁屋中勾兑假茅台

  昨天,相关办案人员介绍说,今年38岁的后某,是湖北省随州市农民。2010年5月,后某与妻子王某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平家橦村租房居住,靠收购“茅台”、“五粮液”等空酒瓶销售为生。

  2011年3月,后某在销售收购来的空酒瓶时,发现他人卖假酒利润高,遂回家与妻子王某商量想卖假酒赚钱。最开始王某不同意,后来经过做工作,她终于同意了。此后,后某买来白酒空瓶、瓶盖、包装箱和压盖机等物品,在租赁屋中用花10多元买来的一瓶尖庄酒,勾兑出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以及剑南春等名酒。

  通过网络卖假酒到重庆

  据介绍,后某的网络网名是“卖酒人”,妻子的网名是“放眼看世界”、“爱拼才会赢”,妻子负责在网上联系买家,一旦有“猎物”上钩,后某就通过物流货运方式发货。

  随后不久,“爱拼才会赢”与重庆网友“决不妥协”相识,后者是渝北一家商贸公司市场部经理苏某。王某通过聊天告诉苏某,他们销售的是假茅台、假五粮液等各种品牌的白酒,双方还在成都糖酒会上见了面。

  为牟取非法利益,苏某还与公司法人代表刘某一道,购买后某勾兑出来的假名酒销售,具体由苏某负责实施。苏先后多次以公司名义,从后某夫妻俩处购进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共510瓶,又以公司的名义销售给在武隆经营烟酒门市的女子路某,获赃款30余万元。后来,路某又将这些酒卖给渝北两路一家专营高档酒的老板陆兵(化名)。

  2011年4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陆兵到渝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有客户向他反映说,怀疑他们买到的茅台酒是假的。为慎重起见,陆兵立即将刚售出去的数十瓶茅台等名酒,全部按售价回收,如果鉴定是假的就销毁。后来,经茅台和五粮液等单位鉴定,这些酒全是假的。

  销售假酒获利近30万

  那么这些酒的利润究竟有多少呢?据苏某供述称,他曾以每瓶300元的价格从后某处购进10件假“飞天茅台”,然后以每瓶609元的价格卖给武隆的路某,路某则以每瓶1000元的价格销售给陆兵,陆兵以每瓶15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顾客。

  案发后,渝北警方循线赴北京将后某夫妻俩的造假窝点捣毁,路某和陆兵均称,销售前他们根本不知道那些酒是假的。据介绍,后某夫妻俩销售假酒,获利约30万元。

  夫妻两人均被判刑

  今年4月下旬,此案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为,后某夫妻俩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同时,在该案件中,后某提出犯意,唆使妻子王某参与,并实施发货等销售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而妻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日前,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15万元,妻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和苏某也分别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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