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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费者厅拟规定餐饮店须标注食材产地

发布日期:2014-08-01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浏览次数:3234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日本共同社7月29日报道,日本政府最早将于年内进入具体探讨,考虑规定餐饮企业等必须标注食品原材料和原产地。由于担心对企业造成过度的费用负担,日本政府目前原则上未规定标注义务,但随着作为日本麦当劳供应商的中国食品公司使用过期肉品一事曝光,相关讨论变得紧迫。
 
    据报道,日本消费者厅正在制定2015年将要施行的《食品表示法》相关标准,以期能够简单明了地标注食品安全性和品质。相关工作就绪后将着手探讨原产地等标注事宜。现行制度下,蔬菜等生鲜食品和部分加工食品必须标注原产地。而饭店等餐饮和铺面烹调食品没有标注义务。
 
    食品标注制度由《日本农林规格(JAS)法》和《食品卫生法》等多个法律规定组成。为避免繁琐,日本政府决定通过《食品表示法》统一标准,正在制定标注标准,以确保顺利实施。关于如何标注餐饮店食品所含致敏物质的讨论也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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