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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咖”吹牛皮,监管别暧昧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东方早报   浏览次数:15202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追溯     玛咖(又译玛卡、马卡),这个东西近年来在中国很红,被商家说成了“天然伟哥”、“壮阳神药”,神乎其神,再配上一个暧昧的表情、一句意味深长的“你懂的”,就让很多国人(特别是男性)乖乖掏了钱包。各大药店、各旅游景点,甚至微信朋友圈,都有它的身影。

  但,4月22日,《广州日报》的一篇报道,就把玛咖的肥皂泡戳破了。原来,玛咖只是原产秘鲁的普通食品,南美人是把它用来做日常用菜肴,甚至喂牲口的。玛咖在当地就相当于中国的萝卜和红薯。至于商家宣称增强男女性功能、治疗不孕不育、补血等一大堆神奇的“疗效”——多项科学研究的结果是:尚未得出“壮阳”的确切结论,其他“保健功能”更是子虚乌有。

  玛咖只是中国“各领风骚三五年”的神奇保健食品家族中的一员。它具备能用来炒作的多种特质:原产地遥远神秘(所以很多故事难以查实),种植需要一定特殊条件(高原),主要功能急人民之所急(“壮阳神药”),并且,“安全无毒”(其实是不会惹事)。

  包括玛咖在内,许许多多在国内大红大紫过的保健食品,都迎合了民间一些历史悠久的医药观念,比如“以形补形”、“药食同源”,又或对于民间草药偏方的崇信。尽管这些理念几乎没有得到现代医学的证明,却不影响诸多保健食品成功营销,并形成了可观的市场——同时往往是混乱的、退潮后一地鸡毛的市场。

  那么,站在现代科学的角度,应当如何评价那些民间观念以及保健食品交易?从根本上说,这些观念与交易是民间的、私人的、市场的。但在纷扰的保健品行业中,政府应摆正位置,不失职、不妄作。

  就玛咖来说,它的上位还是玩了狐假虎威的手段的。原卫生部于2002年正式批准玛咖进入中国,并于2011年批准其为国家“新资源食品”,玛咖就用足了这个“炒作”空间。

  “新资源食品”主要是指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只有进入国家药典才能称为药材,玛咖没有进入药典,它既不是药材,也不是保健品,而是一种食品。《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显然,大多数玛咖商家都违规了。

  监管模式暧昧,监管行为轻慢,使虚假信息满天飞,消费者更加无法做出理性消费决定,“食药不分”、保健品与药品不分,进而催生出玛咖们得以疯长的巨大灰色空间。

  除了顶着“新资源食品”的名头“打擦边球”,玛咖火热的背后,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的扶植。早在2011年,云南丽江市政府便下发《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玛咖产业发展的通知》,将玛咖作为地区重点发展行业之一。据云南省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关于促进玛咖产业有序快速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云南要力争种植面积20万亩,加工销售收入500亿元。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也在积极引种、试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还将建立玛咖种质基因保护站及万亩高山优良品质玛咖种植基地……

  与地方政府的热情相反,2014年,玛咖鲜果的市场价从2013年的每公斤四五百元跌至一百多元钱,有的卖到几十元。这正是玛咖以奢侈保健食品的定位转战微信与微博的大背景。地方政府介入,乃至玛咖商家在个别地方政府默许下的“圈地运动”,使玛咖乱局的风险,已经不囿于经济领域。

  每一种“疯狂的保健食品”背后,其实都或多或少有着“权力的任性”。作为一种不能“宣称、暗示其具有疗效、特定保健功能”的新资源食品,监管部门是不是要好好管管玛咖的“吹牛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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