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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提醒:台湾修订输台樱桃检疫条件

发布日期:2015-07-06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浏览次数:13859

核心提示:近日,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41493535A号公告,对“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正,并已于6月生效,其中包括对大陆产樱桃果实输入检疫条件的修订。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近日,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41493535A号公告,对“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正,并已于6月生效,其中包括对大陆产樱桃果实输入检疫条件的修订。

  台湾对进口樱桃检疫相当严格,规定中包括对番石榴果实蝇等13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验检疫,自2012年7月20日台湾允许大陆符合条件的山东省樱桃输台后,此次又新增检疫适用省份山西,并对包装厂的条件、输出检疫程序、产地查证等作出了修正。

  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樱桃出口商:欲打开台湾市场,首先应在果园及包装厂整体环境建设、检验检疫监管、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农药使用和溯源体系运行等方面下足功夫,只有通过台方的严格考察,才有可能获得出口资格。此前台湾市场主要以美国大樱桃为主,大陆樱桃初入台湾市场,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出口企业必须以过硬的品质逐步打开市场。 (赵 莎)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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