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行业提醒:出口食品农产品须关注韩国史上最严新规

发布日期:2015-08-07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浏览次数:40851

【阅读提示】:近期,韩国食药厅(KFDA)颁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两部法规,提高了进口食品农产品准入条件和口岸检验检疫标准,堪称韩国史上最严。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韩国食药厅(KFDA)颁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两部法规,提高了进口食品农产品准入条件和口岸检验检疫标准,堪称韩国史上最严。韩国是山东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2015年上半年,山东出口韩国食品农产品8.89亿美元,货值约占山东出口食品农产品总量的近一成,主要品种为蔬菜水果制品、动物水产品、木材、调味品、植物饲料、软体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保鲜蔬菜、粮食制品、水产制品、干果坚果及熟制炒货等,新法规的实施对我输往韩国产品的企业影响重大。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将于2016年2月正式实施。该法规强化了全过程管理理念、入境口岸查验措施以及食品入境后追溯管理,对所有输韩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制,而之前仅依据中韩水产协议对进口水产品实施注册,将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由口岸延伸至生产源头。同时,韩国食药厅将对所有进口农食产品及相关产品均实施通关强制申报制度,对食品农兽药残留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标签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对产品加工厂、仓库注册也重新界定。仅海外注册审核一项,检查内容就涵盖原料检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厂区环境等6个领域85个项目。

  《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将于未来3年内全面实施,该法规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严格。目前,韩国已经制定的7261条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农作物使用的441种农药,人参使用的78种农药以及畜产品使用的83种农药。新法规实施后,出口农产品到韩国时需要确认农药在韩国是否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否则将会被按照“一律标准”(0.01ppm)进行检查。

  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我国现行使用的大部分农药将均纳入查验范围,肉类、乳制品、鸡蛋、水产品等将至少面临抗生素、激素、杀虫剂、金属残留等77项指标检测。以蔬菜为例,出口蔬菜需检测286项农药项目,该项检测费用最多将达近万元人民币。另外,检测周期相应延长,产品通关时间延长,也增加了企业出口成本。

  出口风险增加。新标准的实施增加了我输韩产品被韩方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风险,货物被拒绝通关、退运或者销毁的风险加大。

  检验检疫部门通过集体办班、检企座谈等方式,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帮扶培训,将技术性贸易风险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借鉴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以及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的经验,有的放矢,积极指导企业从生产、加工、检测等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排查风险和隐患,将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严格对输韩食品企业的监管。根据《特别法》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调整对输韩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帮助企业迅速适应并满足韩方的新要求。

  新法规实施前后,韩国对生产企业的考察将更加频繁,建议企业加强与韩方的联系,争取以承认中方日常监督或以委托检查的方式代替韩方现场的考察,加强信息沟通,了解韩方对新法规的实施方式与检查检测方法。

  (魏艳霞 武守群 蒋家玲)《中国国门时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