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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能“治疗疾病”? 非法产品反而会引发疾病

发布日期:2015-09-11  来源:扬子晚报网   浏览次数:251422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 昨天下午,省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关于“打击净水器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今年6-8月查处了5家非法生产涉水产品的黑窝点,查获违法净水产品1671件,累计销售金额85万余元,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给予5家企业以最严厉行政处罚。省卫监所欢迎广大群众发现涉嫌涉水产品非法生产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25-83231006。会上卫监所专家还介绍了非法净水器危害以及如何正确选择净水器。
 


 

  5家黑窝点被严查

  据江苏省卫监所时玉昌所长介绍,今年6-8月,他们联合苏州、常州、扬州三地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打击净水器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5家非法生产涉水产品的黑窝点,分别是苏州腾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淳淼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环球立方水务有限公司、扬州美尔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这5家单位涉嫌批量违法生产销售水质处理器,卫监部门分别给予它们1-3万元不等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此前已经销售的非法净水器,卫监部门根据销售记录,已经全部追回。

  据了解,5家涉案单位生产销售的“腾纳牌净水器”、“美尔佳活性直饮水机”、“悦正牌前置过滤器”等数十个品种的净水器均未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证据确凿。其中,苏州腾纳、江苏环球、扬州美尔佳3家单位均不符合生产条件(另外2家企业为销售公司)。

  非法净水器危害大

  据省卫监所监督二处徐贻萍主任介绍,生活饮用水质处理器(俗称净水器)是一种将市政供水(市政自来水)作为原水,经净化处理后,供人们饮(饮水)用(用水,例如沐浴、洗漱)的装置。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水质处理器作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中的一项,必须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方可生产销售,即进入该行业是有要求的。每一款合法的净水器都应该具有并且标注相应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号,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净水器,就是非法的净水器。

  徐主任表示,未经过卫生行政许可的净水器卫生安全风险大,一是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达不到国家规范的要求,二是产品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甚至部分不良企业以次充好,虚标技术参数,夸大产品功能,致使非法的净水器不但不能净化水质,提升生活质量,甚至可能引起水质污染和疾病的传播。

  “比如,部分企业使用劣质活性炭作为水处理材料,往往会导致砷超标,可引起人体的神经系统的伤害;有的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净水器出水菌落总数超标,可能会引起消化道的炎症,严重的可能影响生命安全;还有的企业用‘超长使用时间’、‘无需更换滤芯’等宣传来吸引消费者,但其实任何水处理材料都是有使用寿命的,滤芯如果不及时更换,反而成为污染来源。”徐主任说。她还强调,不可轻信商家“小分子团”、“能量水”、“活化水”、“排毒水”、“抗氧化水”,甚至“治疗疾病”等的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甚至贻误病情。

  ■教你一招 如何选择净水器?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净水器呢?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净水器之前记得先查一查它的“身份证”,即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号。在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批准文件中详细载明了该产品的所有信息,包括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每个产品的包装、铭牌上都应标注其卫生许可批件号。

  同时应该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类型的产品,比如前置过滤器的特点是流量大,过滤精度低,一般置于自来水入户的第一道,用于过滤管道中的泥沙、铁锈等大颗粒物质。超滤、纳滤、反渗透净水器由于过滤精度更高,一般用于家庭饮水。软化水机是通过离子交换的方式,除去水中的钙镁离子,从而降低水的硬度,一般用于沐浴和洗漱,不直接饮用。另外,无论什么样的净水器,都必须“勤保养”,及时更换滤芯。停用之后再次使用时应通水冲洗几分钟,将“死水”排空。记者 胡林 通讯员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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