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确定了今年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定为每斤1.02元。 通知称
中国食品网讯: 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确定了今年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定为每斤1.02元。
通知称,为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02元。
通知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以县为单位,当其小麦市场价格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时,各委托收储库点要按照规定,在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据了解,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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