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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虚假热词排行:“1个月见效”频率最高

发布日期:2017-03-21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12714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 把保健食品当成治病的良药是消费者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把保健功能忽悠成有治疗效果的产品,是保健食品销售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行为。

  新京报记者盘点了2015年至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涉及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广告有72个,共41个产品,其中不乏冒充保健食品的普通食品。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这些虚假广告中针对免疫力调节的产品最多,其次为三高及心脑血管病、肠胃功能调节等。有20个产品的虚假宣传广告甚至宣称能治疗、改善多种疾病。多数广告声称产品能在1个月-3个月内有效。“吃了……就”、“康复”、“消失”等成为了这些广告里使用频率最多的夸大疗效热词,使用频率分别都是4次。

  见效时间虚假用词

  多数“1个月”就有效果?

  解读:在梳理中新京报记者发现,所有虚假广告会提到具体的见效时间,短则当日,慢则两年,共有23种提法。按提及次数排名,前三名为“1个月见效”、 “三个月见效”和“一个疗程/周期见效”、 “两个月见效”,提及次数分别为6次、5次、4次。

  夸大疗效虚假用词

  病症很快就能“消失”?

  解读:关于疗效的提法共有23种表述方式,其中“康复”、“消失”、 “吃了……就”等词较为常见,比如“很多慢性病全面改善,病情全面康复”、“胃痛、口腔溃疡,马上吃马上见效,无论何种便秘,上午吃了下午就通”等,××率往往高达95%以上,甚至100%。

  上榜最多的公司

  解读:针对虚假宣传广告被查处一事,上榜两次的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对新京报记者称,此前是由销售代理商和消费者沟通,厂家不参与,但从2016年开始,他们对代理商的要求已有所提高。

  同样两次上榜的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产品是承包代理出去的,广告也是客户做的,在当地审批过了,但是国家食药监总局认为有夸大宣传的成分,“通告出来后,很快进行了整改,并改变广告内容重新审批通过,至今审批已经快要到期,准备续费。”

  部分虚假广告宣传语

  60天远离高血压;1个疗程,头不晕了;3个疗程,不但血压平稳,多年的高血脂、脂肪肝也好了

  很多慢性病全面改善,病情全面康复,生活质量大幅提高;身体阴阳平衡,气血畅通了,白发变黑,恢复年轻态

  两个月瘦了60斤;十几天就能恢复理想体重;三高基本都能得到缓解等

  不到15天,血压降下来了,畏寒肢冷消失,睡眠香甜;三个月后,偏瘫的肢体运动正常,晕眩耳鸣消失,视物不清,脖子僵硬等问题也消失了

  使用当天,感觉身体有了劲,走路不踩棉花;使用三个周期,使用降糖针或吃药明显减少,不再嘴馋,敢吃能睡,平稳控糖,恢复糖代谢

  探因

  需求大监管差 虚假广告不断

  年年打假,年年有假,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指出,一方面,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对健康、养生、保健有迫切的需求,商人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做营销。另一方面,保健食品的广告审批权在地方食药监部门,广告监管却是在工商部门,两个部门之间的衔接有些不顺,导致播出刊发的广告“变味”。

  针对食品产品、生产经营、宣传信息等欺诈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制订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今年2月已向社会征求完意见,即将发布。《办法》将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这个办法发布后,相当于给食药监部门增加了一个查处虚假宣传广告的依据,可以针对性地打击按现行法规很难判定的一些问题。”刘学聪说。

  支招

  巧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

  刘学聪强调,普通食品不能声称功能,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它长期服用可能对于改善机能、调节身体状况有作用,但仅此而已,不要把它当成治不好病之后的救命稻草。

  选购时,要认准国食健字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如药店、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方购买;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科学、理性消费。

  如果是从网上购买保健食品,建议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上查询该产品的批准文号,避免买到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冒牌货。消费者发现食品欺诈行为时,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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