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河南省食药监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动真格

发布日期:2017-04-15  来源:河南省食药局   浏览次数:4136

2017年3月23日至30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食品安全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2017年3月23日至30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食品安全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河南省2017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开封市一见钟情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各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各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开封市一见钟情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厂区内杂草、废弃设备等清理不及时;车间地面有破损积水现象,车间人员入口缺少隔离门,灌装间排水方向不合理,灌装间人员入口缺少净化设施;操作人员个人物品未与工作服装分开存放,缺洗手消毒标识图。

  (二)库房达不到原料存储条件(苹果清汁要求存储条件为0-5℃);企业标准未及时更新。

  (三)缺少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记录;缺少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和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记录。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厂区内杂物等清理不及时;洗手消毒设施不全,缺少人员洗手消毒标识流程;更衣室、车间和外包间存放水杯等个人物品不符合规定。

  (二)车间清洁区(灌装间、消毒间)操作人员缺少连体工作服;霉菌培养箱布局不够合理;缺少微生物监测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监测记录。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运祥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该企业以面临拆迁为由申请停产。督导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丘市运祥食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巡察,企业申请恢复生产前,须经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查验收合格。

  开封市沃尔饮用水厂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车间墙壁和房顶有涂料脱落和锈蚀现象;操作人员个人物品与工作服装混放。

  (二)自动灌装封盖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臭氧混合装置精度(能力)不足;设备清洗消毒装置(生产)能力不足;缺少桶盖消毒设施。

  (三)缺少生产中消毒剂的使用记录;化验室面积不足,缺少生物显微镜,检验仪器未按期检定。

  (四)缺少食品生产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焦作市博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二车间(饮料生产车间)CIP间内地面有积水,三车间灌装车间内无废弃物存放设施,残次包装袋暂放在塑料袋内。

  (二)原料奶输入管道接口无防护措施,放置在地面处。

  (三)新厂区成品库未设置挡鼠板。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博爱县喜多力饮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车间入口处及外包车间较乱,车间及通道内堆放有杂物及包材;洗手、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更衣室内无更衣设施,紫外灯管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提供车间内消毒剂的使用记录;库房防蝇防虫防鼠设施缺失。

  (二)部分原辅材料不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以及贮存、出入库记录。

  (三)不能提供近期生产、投料等关键控制点记录;不能提供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生产现场人流、物流交叉现象严重;检查现场发现生产线产品标示日期不正确,应标示20170329,标示为20170327;内包车间2个工人未戴工作帽及口罩,1人佩戴耳环及手镯。

  (四)检验人员缺失,不能提供化验设备的有效鉴定证明;不能提供3月份产品检验记录,且2016年产品检验原始记录不具备可追溯性;产品留样制度未有效落实。

  (五)原辅材料未分类存放并离地离墙,添加剂与机器清洗剂、墨水混放;未能提供2017年销售台账。

  (六)未能提供人员履职、培训、考核记录,现场抽检2名内包人员,1名未能提供健康证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范、产品召回等记录缺失。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保障责任。

  二、存在问题

  (一)消毒剂存放在车间内,未单独隔离存放。

  (二)车间内跨生产线楼梯无防护措施。

  (三)化验室内部分生化试剂缺乏,无独立操作台,出厂检验项目缺少浊度项目。

  (四)留样室改作员工宿舍,不能保持原有许可条件。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叶县亿商纯净水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据叶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称,该企业在2016年省级食品抽检中,因产品不合格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且部分生产线已拆除(企业称准备建新厂房)。

  河南天润真露饮料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配料等相关记录中无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批次信息,调配、灌装记录不齐全。

  (二)苏打水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GB7101-2015标准未有效执行。

  (四)“三防”设施不完善。

  (五)车间卫生不符合要求,更衣、洗手、消毒设施不齐全,存在人流、物流交叉现象

  (六)不合格品未划区存放,化学品、包装材料混放。

  (七)无洁净间温度监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应急演练、企业负责人履行职责记录,检验仪器检定报告不齐全。

  三、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注:1.本次检查为项目抽查性检查;2.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汝州市安吉乐饮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据汝州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称,该公司因国道扩建已拆除,该公司生产许可证已到期且未申请延续。检查组实地查看,发现确已拆除,现场拍照留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