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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食品网   浏览次数:3804

2017年5月6日,盛初酒商公开课暨古越龙山安徽市场财富说明会在安徽合肥举办,古越龙山集团副总经理柏宏、中国黄酒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钱斌、古越龙山销售公司安徽分公司经理茹渭明、盛初咨询总经理柴俊、盛初咨询平台总经理侯帅、微酒总经理黄磊出席会议并发表精彩演讲。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一两个人,一两台机器、设备,几袋原辅料,一两间屋子……”这是市民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普遍认识。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这些小作坊以“家庭店”、“夫妻厂”形式存在。豆腐、挂面、年糕……这些餐桌上的常见食品,大多来源于遍布城乡的食品小作坊。虽然小作坊生产环境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更谈不上原料和成品自检或送检等品质监管。但是食品生产小作坊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与其强势打击取缔一味堵的方式,不如加强管理,进行疏导,采取疏堵相结合进行监管,更符合客观现实。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我省发布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今年初,市食药局发布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性目录,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以此促进食品生产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确保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是安全可靠的。

  发布我市禁止性目录,严格按目录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

  2017年1月22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根据目录,深圳市按规定可以办理“身份证”的4类18种食品小作坊包括: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河粉),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坪山窑鸡、大鹏窑鸡、其他熏烧烤肉制品),干制水产品(大鹏鱼干、沙井蚝豉)等等;除了这4类食品品种外,生产加工其他食品品种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今后,该委还将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日常监管等情况,在食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目录进行适时调整。

  大力开展食品小作坊宣传引导工作,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计并印制了1000册《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指南》和1000张食品小作坊宣传海报,发放给摸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通过报纸、网络宣传、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组织培训班等方式,提高我市食品小作坊登记及规范管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全面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培训,完成全市摸底食品小作坊培训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召开培训班、推进会等手段积极推动登记管理工作,全市共召开培训宣贯或推动会21场次。4月17日及2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组织了两期全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培训班,全市149家摸底的谷物粉类制成品、肉制品和干制水产品食品小作坊负责人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5名监管人员共244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食品专家解读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结合、谷物粉类制成品、肉制品和干制水产品的生产工艺,对现场核查要点及注意事项作了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培训特别安排了现场答疑,参训人员积极与专家进行互动,培训现场气氛活跃。两期培训班的顺利举办,完成了对全市所有摸底食品小作坊的登记培训,为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分类监管

  2017年3月30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了深圳市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推进会,传达了省食药局对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了我市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汇报了各辖区食品小作坊摸底的基本情况、登记工作进展、监管工作思路,介绍了周边城市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并就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监管中的困难、工作措施及建议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有效地推进我市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该局食品生产处、食药准入处、许可审查中心、市标准院、市检测院及各区局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约60人参加了会议。

  接下来,我市将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普查建档、加大食品小作坊现场监督监督检查及抽样检验力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以“治劣保优”的监管理念,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类监管:对生产条件较好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扶持,帮助进一步提升;指导推动生产条件一般的进行整改,以达到食品小作坊的登记条件;对难以达到登记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给予坚决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予以严处。

  根据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计划安排,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制定食品小作坊良好操作规范,明确技术要求,引导其进入固定集中区域、规范管理,待完善后对外发布。

  研究解决食品小作坊标准问题,推进登记管理

  据了解,基层反映深圳市食品小作坊准许生产的食品种类中,生湿(干)面制品、沙井蚝豉等没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此类食品加工小作坊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存在困难,相关产品标准的缺失为我市食品小作坊难以登记的主要原因。为更好地推进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规范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委托深圳市标准院组织研究食品小作坊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包括《蚝豉》、《河粉》、《生湿(干)面制品》、《熟肉制品》和《鱼干》),按步骤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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