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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食品导致食物中毒 三亚一公司被罚10万元

发布日期:2017-08-16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浏览次数:2263

8月13日,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8月份以来,三亚、儋州、文昌等市县多家企业(商店)被食药监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8月13日,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8月份以来,三亚、儋州、文昌等市县多家企业(商店)被食药监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其中,被处罚上万元有四家,最高的被罚10万。

  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136号1号港湾城5楼的三亚哈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于8月6日,被三亚市食药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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