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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周】通过立法构建诚信体系 大力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2-06-12  来源:山东食品网   浏览次数:6007

  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状况是,食品安全一出问题,民众就指责政府监管不到位,而政府则热衷于下文件,或者杀鸡儆猴,但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却往往得不到惩治,因此,不法行为并不能得到有效约束。

中国食品网讯

  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状况是,食品安全一出问题,民众就指责政府监管不到位,而政府则热衷于下文件,或者杀鸡儆猴,但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却往往得不到惩治,因此,不法行为并不能得到有效约束。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与诚信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而且,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诚信已不仅仅是道德范畴的事情,而应通过立法来建构诚信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说,要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并且发挥它作为行政机关监管的手段,必须要完善相应的法律依据,并注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化、可操作性。

  中国法学会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教授也认为,加大刑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对于维护食品安全有着重要作用。

  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还有很多重要标准至今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不法厂商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和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目前我国刑法打击力度还不够,一是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量刑没有进一步细化,地方法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判得比较低。二是将食品安全犯罪放到刑法中的破坏市场秩序罪予以规定,事实上它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在体例上要予以调整。三是目前涉及到的很多食品安全犯罪,罪与罪之间的界限不清晰,法官在选择适用时有困难。

  另外,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不关注食品的质量及卫生问题,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食品安全周”不应只是一个周的事情。就像我们呼吁每天都是3•15一样,我们同样希望每周都是“食品安全周”,能够切实狠抓食品安全事件,还国民一张安全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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