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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12家食品生产企业发布飞行检查警示函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食药监总局   浏览次数:3621

2017年9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中国食品网讯

中国食品网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对12家食品生产企业发布飞行检查警示函。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86号)

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解晶车间门口洗手台墙壁发霉,蜂蜜杀酵设备地面破损、发霉。不符合GB 14881中4.2.3.1条款关于墙面使用涂料,应无毒、无味、防霉、不易脱落、易于清洁及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二)灌装车间过滤设备密封不严密,现场蜂蜜渗漏滴落地面。不符合GB 14881中5.2.1.2条款关于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的要求。

(三)蜂王浆灌装车间空调排水管道垂落,空调冷凝水不能有效排出。不符合GB 14881中5.1.2.1条款关于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应适应食品生产的需要,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原料蜂蜜未经清洁直接进入解晶间和杀酵间,存在交叉污染隐患。不符合GB 14881中7.5条款关于食品原料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外包装清洁措施,以降低污染的要求。

(二)灌装车间蜂蜜储存槽及灌装设备管道内残留蜂蜜,查生产记录显示最近一次生产日期是2017年9月1日,灌装结束后未及时清场。不符合关于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

(三)未能提供开展内包材料使用紫外消毒等方法效果的验证及记录。不符合条款关于清洁消毒制度应包括清洁消毒效果的验证及不符合的处理的要求,以及8.2.1.3条款关于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并如实记录,及时验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要求。

(四)蜂产品制品、蜂王浆等产品原料和包装材料使用同一条通道,通过拆包间进入消杀间,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GB 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五)净化系统清洗记录中未记录高效滤网更换记录,且未记录粗效、中效滤网清洗数量和位置。不符合GB 14881中8.2.1.3 条款应确保实施清洁消毒制度,如实记录的要求。

(六)蜂产品制品灌装车间角落见灭蟑螂的粘板。不符合GB 14881中8.3.5条款关于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的要求。

三、仓储管理

原料蜂蜜仓库部分区域卫生条件较差,原料桶表面灰尘沉积。不符合GB 14881中10.3条款关于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87号)

广州市宝生园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生园蜂产品厂:

2017年8月24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蜂蜜生产车间更衣间无清洗手部设施。不符合GB 14881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消毒设施的要求。

(二)蜂蜜生产车间防虫设施不足,车间发现蟑螂,天棚有蛛网。不符合GB 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百花蜜盛放容器为塑料桶,未提供该桶产品合格证明。不符合GB 14881中7.4.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二)未设置拆包消毒间,蜂蜜产品包装瓶未经消毒进入车间人流通道(准清洁区),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GB 14881中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原料仓库无温湿度监测设施。不符合GB 14881中5.1.9.1 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配备适宜的加热、冷却、冷冻等设施,以及用于监测温度的设施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一)百花蜜(多花种蜂蜜,批号:20170701)出厂检验记录未按《蜂蜜卫生标准》(GB 14963—2011)、《蜂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进行出厂检验,缺少蔗糖项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二)百花蜜(多花种蜂蜜)检验记录(YL-BHM-2017081804)的感官、果糖和葡萄糖项目无相应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88号)

广州市美素力营养品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米粉车间内使用的75%消毒酒精与米粉半成品未分隔放置。不符合GB 148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车间二更衣室洗手浸泡水槽上方有感应水龙头,水槽内消毒剂浓度无法保证,可能造成杀菌不彻底。不符合GB 14881中5.1.5.5条款关于洗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的要求。

(二)米粉灌装车间存有吸尘器。不符合GB 14881中5.1.3条款关于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及实验室管理

精密仪器室温度(28℃)不满足实验室内控指标18~26℃要求;剧毒试剂黄曲霉毒素B1标准品与普通标准品混放,未单独隔离存放,且部分标准品存放条件不符合要求。不符合GB 23790中10.1条款关于应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要求。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

米粉半成品暂存间地面破损,且不能满足先进先出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以及7.4.3条款关于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的要求。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簿

《不合格跟进单》(批号B1706002)报废数量与《不合格待销毁品处理和交接簿》不一致;管理制度未明确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和处理方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以及13.2条款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与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水平和食品的种类特性相适应,应根据生产实际和实施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89号)

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新增直线灌装机(型号:QZG10)、冷库等,未及时进行变更。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二条关于食品生产者应当在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后及时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

(二)原料库无挡鼠板,有虫害现象,加工车间排气口网罩破损。不符合GB 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投料池内粗滤废渣未及时清理,存在异味。不符合关于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

(二)灌装线上方存在大量冷凝水,存在污染风险。不符合不符合GB 14881中4.2.2.2条款关于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的要求。

(三)灌装线旁自动洗瓶机有少量碎玻璃,存在污染风险。不符合GB 14881中8.4.2条款关于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料等异物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四)成品库内发现有“调制洋槐蜂蜜”“调制蜂蜜枇杷膏”等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无领料记录、投料记录等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一)发现2瓶浓硫酸直接放置于实验台下,未专人保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四条关于危险化学品存放的规定。

(二)未对部分批次的“龙眼蜂蜜”“调制蜂蜜枇杷膏”等产品进行留样。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四、产品召回管理方面

未能提供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产品名称:蜂蜜,生产日期:2016年3月13日)相关召回处置记录。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4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的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0号)

黑龙江省健之源黑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原蜂王浆冻干品和蜂花粉车间已拆除,新建为新蜂蜜生产车间,洗手更衣间结构改变,化蜜间入口门拆除等未及时进行许可变更。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

(二)化蜜间天棚扣板有破损脱落现象。不符合GB 14881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未见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要求。

(二)缺少过滤、灌装和温湿度控制环节的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8.1.1条款关于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以及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三)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不全。不符合GB 14881中5.2.3条款关于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一)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缺少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无留样记录,留存样品不全。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二)未见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四、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

未见不合格品和废弃物的处置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五、从业人员管理

未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未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2.3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未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1号)

江苏日高蜂产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塑料瓶传递车间下水口缺少防鼠设施。不符合GB 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窗、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管理

用于储存原料蜜和蜂王浆的塑料桶未能提供食品级证明材料。不符合GB 14881中7.4.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溶蜜罐未及时清理消毒,内部发现有残留蜜和蜜蜂肢体等杂质。不符合GB 14881中6.2.2条款关于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的要求。

四、仓储管理

冷库中发现猪肉、食用植物油等与生产无关的食品与企业产品混放,且冷库中企业自制的部分蜂王浆标签标识模糊不清,无法辨别相关信息。不符合GB 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五、产品检验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检验记录缺少检验方法和检验过程原始记录。抽查发现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企业产品未留样。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2号)

陕西老蜂农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6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化蜜工序作业人员经洗手更衣进入工位的路径与原料周转通道存在部分重合现象;王浆物料经人流通道进入车间、花粉物流与人流有约3米的交叉。不符合GB 14881中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蜂蜜人工灌装、外包装工序之间缺少必要的缓冲、防护隔离,灌装间1与外包间之间有一门相通,洗瓶间与灌装间之间的墙壁上有一约80cm×40cm的窗口,无防护。不符合GB 14881中4.1.3条款关于一般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隔的要求。

(三)前处理车间部门地面不平整,存在积水现象,顶棚存在污渍;灌装间1墙壁与地面墙角有约1米长的裂缝。不符合GB 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四)灌装间无废弃物盛放设施。不符合GB 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五)一更工作服与个人物品未分别存放,男一更F2柜内放有2瓶杀虫气雾剂。不符合GB 14881中5.1.5.1条款关于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

(六)二更无洗手设施。不符合GB 14881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灌装封口工序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规范操作,存在污染风险(铝箔垫片放于操作台上,由人工封口,与垫片10cm处放有一块蓝色抹布)。不符合GB 14881中6.1.4条款关于应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清洁消毒前后的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二更清洁区工作服裸露放置在更衣柜内。不符合GB 14881中6.6.3条款关于应制定工作服的清洗保洁制度,必要时应及时更换;生产中应注意保持工作服干净完好的要求。

三、贮存管理

(一)办公楼与生产车间地面露天放置约400桶原料。不符合GB 14881中10.4条款关于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显著的温湿度变化和剧烈撞击等,防止食品受到不良影响的要求。

(二)化蜜间、浓缩车间外门口原料桶未封口倒扣于厂区地面。不符合GB 14881中10.3条款关于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四、产品检验

化验室液相色谱仪仅检定了紫外检测器,测定蔗糖项目的示差折光检测器未检定/校准。已制备的生化培养基与化学试剂放在同一冰箱内。工器具存放间存有双歧杆菌专用柜,柜内存放6瓶缓冲溶液,标示的有效期为2010.11.26至2013.9.15之间。浓缩车间加热器真空表检定有效期至2017.8.27。不符合GB 14881中第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3号)

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冷冻库房防鼠装置不完善。不符合GB 14881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叉车进料带来污染隐患。不符合GB 14881中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不合格品管理方面

不合格原料退货和处理记录不规范,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4号)

各有关食品生产企业:

2017年8~9月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处于许可证注销,或全面停产等非生产状态。

现将飞行检查情况函告如下:

一、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和湖南展辉食品有限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起停产进行主体设备改造,湖南展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起全面停产,至今均未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复产的申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上述2家企业恢复食品生产前,需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已经注销

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7年3月16日到期,有效期届满未提交延续申请。2017年6月29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四川巨获食品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9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已经公布注销成都市山妹子蜂业有限公司蜂产品生产许可证。经检查组现场确认,原生产地址已经变更为非食品生产企业。

三、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7年6月17日到期,有效期届满未提交延续申请。经检查组现场确认,原生产地址已成拆迁工地,不具备肉制品生产的许可条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当地食品生产许可机关办理陕西宴友思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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