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奥运冠军诉健力宝赠其假金罐案今日开庭

发布日期:2012-09-13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4165

昨日下午,庄晓岩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力宝公司”)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在佛山三水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中国食品网讯

  昨日在佛山三水公开审理 双方未能达成调解

   昨日下午,庄晓岩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力宝公司”)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在佛山三水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庄晓岩是1992年第25届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女子72公斤级以上柔道项目的冠军。获得冠军后,被告健力宝公司向其赠与 “健力宝金罐”以资鼓励。

  2011年,庄晓岩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金罐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金罐的主要材质为银。庄晓岩认为金罐应为纯金罐,与健力宝公司在赠与金罐时声称的价值4万元不符,感觉受到了欺骗和愚弄。于是和健力宝公司进行了协商。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庄晓岩便到法院起诉,要求健力宝公司为其更换纯金罐,并赔礼道歉。

  原告当庭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合同性质”、“如何理解‘金罐’”、“健力宝公司是否对金罐材质作出过承诺”、“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等问题进行了辩论。由于双方辩论激烈,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庭审的最后,原告撤回了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的请求。

  由于双方当事人未能当场达成调解意向,本案将择日宣判。关于此案的进展情况及判决结果,区法院会及时向公众公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