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关注】台湾修法限制垃圾食物广告时间

发布日期:2013-0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4024

导读:为减少垃圾食物对小朋友的健康影响,台湾“卫生署”昨同意修法,限制垃圾食物的广告时间。

中国食品网讯

  台湾修法限制垃圾广告时间

    为减少垃圾食物对小朋友的健康影响,台湾“卫生署”昨同意修法,限制垃圾食物的广告时间。

  零食及快餐儿童餐不能再送玩具,垃圾食物广告也不能在儿童频道或主要收视时段播送。台湾立法机构昨天审查“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与“立委”一致同意,将修法限制垃圾食物广告及赠送玩具促销行为。

  据报道,“立委”王育敏说,台当局“教育部”学生健检资料指出,初中生过重及肥胖比率达27%,小学学童为25%,亦即中小学生平均每4人就有1人过重或肥胖。根据国际肥胖工作小组调查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儿童肥胖度指出,台湾地区是第16名。

  另外,儿福联盟调查发现,台湾儿童平均一年收看逾8000个垃圾食物广告,分析儿童收看热门卡通过程,平均每6.6分钟就会出现一次垃圾食物广告。且垃圾食物广告在用餐时段播出频率是其他时段的1.6倍。

  除了广告,王育敏表示,快餐业者随餐附赠玩具,如零食送小玩具或是推出集点兑换赠品活动,炸鸡、汉堡、薯条、洋芋片、巧克力等垃圾食物的促销行为,恐增加孩子购买欲望。

  王育敏等“立委”昨提案修法,要求“具有科学证据显示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之食品,限制其于以儿童为主要收视对象之频道或节目促销或广告,并禁止以附赠赠品方式贩卖。”

  提案获得“行政院”支持,一旦修法通过,“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说,若电视台被查获违规播出未立即停播者,可处12万至60万元新台币罚款,托播业者可罚4万至20万元。

  “食药管理局长”康照洲说,垃圾食物赠送玩具因涉及商业行为,罚则还需研拟。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