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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3-03-25  来源:半岛都市报   浏览次数:3398

近日,记者从即墨法院了解到,刑事庭通过强化刑罚威慑、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司法宣传等三项措施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使食品安全防线更加牢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中国食品网讯

  司法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记者从即墨法院了解到,刑事庭通过强化刑罚威慑、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司法宣传等三项措施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使食品安全防线更加牢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据了解,2012年以来,即墨法院共审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对30名涉案被告人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3件8人涉及到加工病死畜禽,3件14人涉及到生猪注水、私屠滥宰,3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据即墨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审判中,他们发现,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生猪进场台账登记不规范、宰前静养没有落实、生猪检疫流于形式、肉品品质检验没有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对此,刑事庭决定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监管人员失责、制度落实不规范、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2012年11月13日,我们分别向即墨市商务局、市畜牧兽医局等单位发出了司法建议,他们非常重视,不但邀请我们和市食安办的负责人一起参加座谈,还对我们在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书面函告法院。”即墨法院刑事庭相关负责人说。

  据即墨法院刑事庭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向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外,即墨法院还通过强化刑罚威慑、加强司法宣传等方式助力巩固食品安全防线。“对于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我们从重惩处、从严把握适用缓免刑的适用条件;对于依法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的人员,我们会同时颁布禁止令,禁止其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同时把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加大,应当判处罚金的从重判处,该没收财产的,就依法没收。”

  即墨法院刑事庭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即墨法院还结合审判实际,到社区、街道、企业,举办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专家讲座和法律法规条款、重要案例的点评解惑,向市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同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案例,开展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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