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中国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综合资讯

正文

因为这个证件 “饿了么”重庆被罚20万!

发布日期:2018-07-10  来源:上游新闻   浏览次数:469

中国食品网讯:   你经常点外卖吗?你知道自己点的餐食卫生吗?这些店铺是否有经营许可证?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食药监局获悉,前段时间他们通过投诉调查发现,“饿了么”平台部分店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在网络订餐平台上线经营,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12331投诉。
 
  “饿了么”被罚款20万
 
  据重庆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4月12日,市食药监局收到25件投诉举报,举报“饿了么”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上多家入网餐饮店存在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经调查,商家“嘿!小碗菜”、“卡可滋汉堡(南坪店)”、“达分七冒菜”、“回味食坊家常菜(核桃湾店)”、“不一样的烤肉饭”、“胖娃烧烤”、“钛牛韩式炒饭”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有部分商家有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等不同的违法行为。
 
  经稽查总队调查,认定“饿了么”平台在重庆的分支机构“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未认真履行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从重处罚,罚款20万元。
 
  食品腐败变质等问题投诉最多
 
  “目前有将近一半的消费者通过网上订餐,人数非常多。”据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食品经营投诉举报主要涉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其中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包括淘宝、天猫、京东等,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审查规定等;针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产品,例如食品包装无生产厂家信息、生产日期等,其次是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等。
 
  网络餐饮服务投诉举报主要涉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其中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包括饿了么、大众点评等,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第三方平台未及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相关许可证照信息等;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其次是无证经营、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加工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
 
  一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294人次
 
  去年10月,重庆市食药监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经营环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就网络食品安全和网络餐饮服务方面,落实监管责任,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要求。
 
  网络食品安全方面,将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详细记载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监督抽检信息、投诉举报信息、案件查处等信息,建立“黑名单”库,对违法失信者实施市场准入限制。网络餐饮服务方面,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专业化网络监管队伍、立项开发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分析系统、完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跨区域通报协查、线上线下查处联动等机制。
 
  据了解,近一年来,全市共备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6家(含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在渝分支机构),备案自建网站41家,检查食品销售经营2689户,检查第三方平台15家次,检查本地入网食品销售经营者2817户次,抽检食品442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294人次,共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31件,罚款2250余元。其中,“最小一家”案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罚款2151万元,对涉及的饿了么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分别处17万元、10万元的罚款。该案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列为2017年度全国优秀案例。
 
  新闻多一点》

  尽量避免用微信、QQ等进行消费
 
  那么,市民在网上进行餐饮消费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今日,市食药监局建议广大消费者:
 
  一是选择合法正规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者购买食品,要认真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以及购买食品的产品信息等,选择证照齐全、有良好信誉的商家进行消费;
 
  二是尽量避免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进行食品/餐饮服务消费,由于此类社交平台未进行实名注册,对被投诉举报主体和违法行为很难进行定位和取证;
 
  三是通过网络进行食品/餐饮服务消费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注意提供商家具体名称、地址、交易信息,以及对问题食品的证据留存,及时拨打“12331”热线。
 
  除此之外,市民还可以通过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来信、来访共5种方式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将予以办理。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中国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中国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