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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不得送餐 兰州市确保旅游休闲场所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 兰州日报   浏览次数:410

中国食品网讯:    我市确保旅游休闲场所食品安全

    11月4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25日,该部门将开展校园周边和旅游休闲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有效落实“精致兰州”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据了解,本次整治的范围包括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南关民俗风味一条街、正宁路夜市等美食街区,以及徐家山公园、兰山公园、仁寿山等旅游景区、农家乐休闲场所。

    在校园周边整治行动中,将重点督促学校、向学校提供送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外托护点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中发现凡是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一律不得送餐;凡是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没有台账记录或记录缺失不全、无法说明来源的食品一律暂控。凡是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超许可范围加工经营食品、餐用具清洗消毒不合规、食品运输条件和食品分餐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一律责令整改。同时,还将在前期学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店含“前店后厂”现场制售者及食品摊贩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索证索票、食品质量等,严厉打击制售过期、“三无”、“五毛”食品、即时加工、“辣条”类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在旅游休闲场所整治中,将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农家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食品从业者的约谈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将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大型餐饮等高风险单位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重点,将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如食用农产品、餐饮具,自制食品作为重点抽检品种,有力把控原辅料进货关口,严防不合格原料流入餐饮环节。要借助现场快检等技术支撑手段科学指导监督,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对抽检情况将依法及时进行公布,加大公示曝光力度,惩戒不法经营者。

    本次专项整治中,将重点督促经营者把好原料采购关、食品储存关、交叉污染关、加工制作关、餐饮用具消毒关、场所环境关;要求经营者执行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和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餐饮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制度,达不到洗消条件的,一律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式消毒餐具,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经营场所无制售假冒、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彻底改善一些旅游景区、美食街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记者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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