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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亲访友购买酒水需当心!山西通报2批次酒类检出酒精度、甜蜜素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9-01-1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863

中国食品网讯

  春节临近,走亲访友都会购买酒水,不过消费者购买时候要当心啦!1月15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期公布15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产品为2批次酒类,分别被检出酒精度、甜蜜素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山西百年窖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品鉴酒(露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生产日期2018年4月28日,酒精度标签明示值42±1.0%vol,检出值39.8%vol。

  抽检信息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原因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或是为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另外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朔州市佳家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黄酒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生产日期2018年1月8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456g/kg。抽检信息表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黄酒产品标准规定,黄酒中不允许添加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造成甜蜜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在产品中添加甜蜜素来调节口感,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山西百年窖藏酒业有限公司 南胡工业区 山西百年窖藏酒业有限公司 吕梁市文水县胡兰镇南胡村西南 竹叶品鉴酒(露酒) 475ml/瓶42%vol / 2018-04-28 酒精度║39.8%vol║标签明示42±1.0%vol 酒类 2019年第3期 2019.01.15 山西/匹配 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 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城西工业区 朔州市佳家玛商贸有限公司 朔州市朔城区北关金龙商业街A3号 桂花黄酒 475ml/瓶 ≥11%vol 四逹+图形 2018-01-08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456g/kg║不得使用 酒类 2019年第3期 2019.01.15 山西/匹配 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不合格产品信息(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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